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10浏览次数:64

沪二工大人[2008]143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理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思想政治理论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自觉实施素质教育。
    四、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严格遵守学校教育规章制度,钻研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科学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教育理论水平。
    五、严谨治学,做到精心备课,认真讲课,切实抓好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考核等教学环节,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创立高得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品牌专业。
    六、教书育人,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进行思想品德、健康人格和法制教育,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八、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之间关系,团结协作,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努力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九、教师之间做到思想上互相沟通,业务上互相学习,工作上互相配合,人格上互相尊重,生活上互相关心,营造一个协作和谐的人际氛围。
   十、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为人师表,诚实正直,公正廉洁,作风正派,言行文明,谦虚谨慎,不断完善自身修养,陶冶高雅情趣。

                                   

                                                     200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