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新进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06浏览次数:63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落实《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后三年发展纲要》精神,使新进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新进教师培训意义与目的
第一条 为实现把我校办成一流有特色的知名大学,关键是要建设一支素质高、技能强、有活力、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教师队伍。新进教师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爱岗荣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培训,加强新进教师的师德,不断完善鼓励广大新进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志存高远,敬业奉献、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增强新进教师对学校的凝聚力,感召力。
第二条 通过培训使新进教师了解《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等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了解学校的发展定位目标,了解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情况,了解教学、科研各环节,了解教师岗位职责,使新进教师能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发展方向。

二、新进教师培训内容与形式
第三条 新进教师培训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培训(见附件1),包括学校发展历史与学校定位;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学校人事制度等政策;第二部分为专项培训,包括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专项培训(见附件2)与辅导员专项培训(见附件3)。
第四条 新进教师培训以专题报告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学校发展历史与学校定位,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情况等培训以专题报告形式为主,相关法律文件、政策培训以自学形式为主。
第五条 参加培训的新进教师在所有内容培训完成后须提交个人培训小结,制定自己的发展规划与目标。

三、新进教师培训考核
第六条 新进教师培训人员包括所有新进学校人员以及近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参加(或通过)新进教师培训人员(具有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者可以不参加培训,但要自行学习新进教师培训内容)。
第七条 完成新进教师培训考核各项要求,学校将颁发新进教师培训证书。
第八条 新进教师必须参加专题讲座的培训,有事必须事前请假,培训时间缺席超过三分之一、或无故缺席1次活动以及不提交个人小结者,学校将不发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将作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新进教师不参加培训或没有通过培训考核将不能上岗工作,不能按时转正,不能申报高一级职务。

四、其它
第十条 其它引进人员培训以及培训考核要求参照本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基本培训
名 称 内 容 备 注
开幕式 校领导讲话 校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学院领导
校情校史 介绍学校发展历史与学校定位,以及学校基本概况。 专家主讲
学科建设 介绍学校学科建设情况,以及学校科研政策。 科研处主讲
学校教育
教学工作 介绍学校专业建设情况,以及教育教学概况。 教务处主讲
学校师资
队伍建设 介绍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学校人事制度政策。 人事处主讲
交流 教授代表发言、新教师代表发言、新教师培训人员相互沟通交流。 座谈会

附件2
教育教学专项培训
模块名称 内 容 负责人 备 注
教学基本
要求培训 教学中各主要环节如备课、上课、辅导、考试等环节的基本要求。 教务处
听课与评课 组织新教师听一堂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并进行点评。 教务处
如何做一名
好教师 围绕如何做一名好老师,邀请教学名师、教学督导、优秀学生参加,共同讨论。 教务处 师生座谈会
教学手段
与方法培训 课程中心的使用、多媒体上岗证、录播教室使用。 教务处
学校教学管理
文件学习辅导 学校教学相关的管理文件,在新教师自学的基础上进行辅导。 教务处
如何成为
一名优秀教师 围绕教师专业发展,对自己所从事的教师职业进行规划。 教务处 专家主讲
教学实践 备课、试讲、说课,学院(中心、部)资深教师点评。 学院、中心、部 正式授课形式
*具体培训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附件3
辅导员专项培训
模块名称 内 容 备 注
辅导员工作
基本培训 1、辅导员队伍建设、机制与策略研究;
2、辅导员工作技能与业务能力培训;
3、辅导员管理技能培训;
4、生活园区思想政治工作。
心理健康工作
培训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理论与策略;
2、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其应对。
就业指导工作
培训 1、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与人生导航研究;
2、大学生创业理论与实务;
3、中级职业指导师培训。 中级职业指导师培训是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的专项培训。
政策培训 1、新资助政策解读。
党建工作以及
相关工作培训 1、高校学生党建理论与实践;
2、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能力提升;
3、学风建设研讨。
*具体培训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