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5-05浏览次数:0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根据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教基[2019]1号)的文件精神,我校现启动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对象

  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范围与对象是指2016年以来,在我校及有关单位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我校推荐名额共3人,各部门限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受表彰的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善于探索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教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成绩突出。

  三、保送材料要求

  1、上海市2019年育才奖申报表(附件1),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A4双面打印,一式4份;

  2、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1份(附件2)

  以上材料请于51712:00前交至人事处,电子版请发至zwzhou@ssp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周振武 路姝娟

  联系电话:50217813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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