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岗位津贴制度,充分体现岗位津贴的激励作用,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学科专业建设,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AB类岗位管理办法,现制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08年教师AB类岗位申报聘任条件,2008年教师AB类岗位申报聘任条件分为十五档级。
岗位A1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建设带头人。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教学效果良好;
2、负责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取得出色成绩;
3、上年度没有发生2级及以上教学事故;
4、学院(中心、部)学科梯队建设带头人;
5、过去3年内其工作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个条件,或满足下列前四个条件求和结果并达到两个条件:
1)科研项目:作为第一负责人,过去5年获得3个国家级科研项目。
2)科研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进校科研经费超过200万元;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其所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为学校创纯利80万元以上。
3)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2项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国家级一等奖前5名,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
4)论文发表:作为第一作者,至少有12篇论文被SCI、SSCI、AHCI检索,或有20篇论文被EI、ISTP检索。
5)社会工作:国家级社会科学研究或自然科学研究等基金项目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6)荣誉称号:国家教育部授予的教育功臣。
岗位A2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建设带头人。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教学效果良好;
2、负责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取得出色成绩;
3、上年度没有发生2级及以上教学事故;
4、学院(中心、部)学科梯队建设带头人;
5、过去3年内其工作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个条件,或满足下列前四个条件求和结果并达到两个条件:
1)科研项目:作为第一负责人,过去5年获得3个国家级科研项目。
2)科研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进校科研经费超过170万元;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其所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为学校创纯利60万元以上。
3)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2项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国家级一等奖前7名,国家级二等奖前5名,国家级三等奖前3名,省部级一等奖前1名)。
4)论文发表:作为第一作者,至少有9篇论文被SCI、SSCI、AHCI检索,或有15篇论文被EI、ISTP检索。
5)社会工作:国家级社会科学研究或自然科学研究等基金项目审查委员会成员。
6)荣誉称号:省(市)级授予的教育功臣。
岗位A3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建设的骨干力量。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教学效果良好;
2、负责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取得出色成绩;
3、上年度没有发生2级及以上教学事故;
4、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梯队建设骨干成员;
5、过去3年内其工作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个条件,或满足下列前四个条件求和结果并达到两个条件:
1)科研项目:作为第一负责人,过去5年获得3个国家级科研项目。
2)科研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进校科研经费超过130万元;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其所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为学校创纯利40万元以上。
3)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2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国家级有证书者,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省部级二等奖前1名)。
4)论文发表: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有6篇(其中第一作者4篇以上)论文被SCI、SSCI、AHCI检索,或有10篇(其中第一作者7篇以上)论文被EI、ISTP检索。
5)专著教材:作为独立作者出版至少1本专著或作为独立、第一作者出版2本教材(其中至少1本独立作者)。
6)社会工作:在国家级学术机构、国内核心期刊、以及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中担任重要职务;或在其他高校担任博士生导师,并指导博士生;或参加6次以上的国外专业会议或国内高级别(一级学会、省部级政府机构主办)专业会议并作大会报告(其中至少参加3次国际会议)。
岗位A4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建设的骨干力量。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教学效果良好;
2、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取得出色成绩;
3、上年度没有发生1级教学事故;
4、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梯队建设骨干成员;
5、过去3年内其工作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个条件,或满足下列前四个条件求和结果并达到两个条件:
1)科研项目: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2个国家级科研项目。
2)科研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进校科研经费超过90万元;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其所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为学校创纯利30万元以上。
3)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1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国家级奖有证书者,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省部级二等奖前1名)。
4)论文发表: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有18篇(其中第一作者12篇以上)论文发表在学科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可以含有 1 篇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报论文),其中所认定的论文中至少有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论文被SCI、SSCI、AHCI检索或至少有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论文被EI、ISTP检索。
5)专著教材: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至少1本专著或作为第一、第二作者出版2本教材(其中至少1本第一作者)。
6)社会工作:在国家级学术机构、国内核心期刊、以及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中担任重要职务;或在其他高校担任博士生导师,并指导博士生;或参加4次以上的国外专业会议或国内高级别(一级学会、省部级政府机构主办)专业会议并作大会报告(其中至少参加2次国际会议)。
岗位A5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建设的骨干力量。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并完成所在学院(中心、部)教师教学平均工作量的60%,教学效果良好;
2、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取得出色成绩;
3、上年度没有发生1级教学事故;
4、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梯队建设骨干成员;
5、过去3年内其工作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个条件,或满足下列前四个条件求和结果并达到两个条件(年龄超过60周岁且2001年11月20日之前已在本校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只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项目: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1个国家级科研项目。
2)科研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进校科研经费超过50万元;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其所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为学校创纯利15万元以上。
3)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1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国家级奖有证书者,省部级一等奖前4名,省部级二等奖前2名)。
4)论文发表: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有14篇(其中第一作者9篇以上)论文发表在学科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可以含有 1 篇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报论文)。
5)专著教材: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出版至少1本专著或2本教材。
6)社会工作:在国家级学术机构、国内核心期刊、以及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中担任重要职务;或在其他高校担任硕士生导师,并指导硕士生;或参加2次以上的国外专业会议或国内高级别(一级学会、省部级政府机构主办)专业会议并作大会报告(其中至少参加1次国际会议)。
岗位A6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建设的骨干力量。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并完成所在学院(中心、部)教师教学平均工作量的60%,教学效果良好;
2、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取得出色成绩;
3、上年度没有发生1级教学事故;
4、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梯队建设骨干成员;
5、过去3年内其工作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个条件,或满足下列前四个条件求和结果并达到两个条件(年龄超过60周岁且2001年11月20日之前已在本校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只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项目:作为第一、或第二负责人,获得1个国家级科研项目。
2)科研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进校科研经费超过30万元;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其所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为学校创纯利10万元以上。
3)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国家级奖有证书者,省部级一等奖取前5名,省部级二等奖取前3名,省部级三等奖前1名);或获得1次全国先进;或指导学生参加高等院校全国性科技竞赛获一等奖或全国大学生CCTV杯大赛一等奖。
4)论文发表: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发表16篇[其中第一作者12篇(含核心期刊6篇)]论文;或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有9篇(其中第一作者6篇以上)论文发表在学科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
5)专著教材:作为前3位作者出版至少1本专著或2本教材(其中至少1本第二作者以上)。
6)社会工作:在其他高校担任硕士生导师,并指导硕士生;或参加1次以上的国际学术会议并作大会报告。
岗位A7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建设的骨干力量。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并完成所在学院(中心、部)教师教学平均工作量的70%,教学效果良好;
2、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取得出色成绩;
3、上年度没有发生1级教学事故;
4、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梯队建设骨干成员;
5、过去3年内其工作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个条件或满足下列前四个条件求和结果并达到两个条件;或年龄超过60周岁且2001年11月20日之前已在本校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
1)科研项目: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2个省部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教委项目。
2)科研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进校科研经费超过20万元;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其所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为学校创纯利7万元以上。
3)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国家级奖有证书者,省部级一等奖前6名,省部级二等奖前4名,省部级三等奖前2名);或获得1项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取前1名);或获得1次全国先进;或指导学生参加高等院校全国性科技竞赛获二等奖或全国大学生CCTV杯大赛二等奖。
4)论文发表: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发表12篇[其中第一作者9篇(含核心期刊5篇)]论文;或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有8篇(其中第一作者5篇以上)论文发表在学科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
5)专著教材:作为前3位作者出版至少1本专著或2本教材;或国家精品课程或教育部重点课程第一负责人。
6)社会工作:在其他高校担任硕士生导师,并指导硕士生;或参加1次以上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参加国内高级别(一级学会、省部级政府机构主办)专业会议并作大会报告。
岗位A8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建设的骨干力量。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并完成所在学院(中心、部)教师教学平均工作量的100%,教学效果良好;
2、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3、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梯队建设骨干成员;
4、参与学院(中心、部)指导学生科技活动;
5、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岗位B1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建设的骨干力量。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并完成所在学院(中心、部)教师教学平均工作量的70%,教学效果良好;
2、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3、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梯队建设骨干成员;
4、过去3年内其工作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个条件,或满足下列前四个条件求和结果并达到两个条件:
1)科研项目:作为第一、或第二负责人,获得1个省部级或省部级教委以上科研项目。
2)科研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进校科研经费超过12万元;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其所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为学校创纯利4万元以上。
3)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国家级奖有证书者,省部级一等奖取前7名,省部级二等奖取前5名,省部级三等奖取前3名);或获得1项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取前3名);或获得1次省部级以上综合奖;或指导学生参加高等院校全国性科技竞赛获三等奖或全国大学生CCTV杯大赛三等奖;或辅导的班级获得2次以上市级先进。
4)论文发表: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发表8篇[其中第一作者5篇(含核心期刊3篇)]论文;或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过去3年内至少有5篇(其中第一作者3篇以上)论文发表在学科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
5)专著教材:作为主要作者出版至少1本专著或2本教材;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承担国家精品课程或教育部重点课程;或上海市精品课程或上海市重点课程第一负责人。
6)社会工作:在其他高校担任硕士生导师,并指导硕士生;或参加1次以上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参加国内高级别(一级学会、省部级政府机构主办)专业会议并作大会报告。
岗位B2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以及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建设的主要成员。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并完成所在学院(中心、部)教师教学平均工作量的80%,教学效果良好;
2、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3、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梯队建设主要成员;
4、过去3年内其工作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个条件:
1)科研项目:作为第一、或第二负责人,获得1个省部级或省部级教委以上科研项目。
2)科研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进校科研经费超过12万元;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其所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为学校创纯利4万元以上。
3)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国家级奖有证书者,省部级一等奖取前7名,省部级二等奖取前5名,省部级三等奖取前3名);或获得1项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取前3名);或获得1次省部级以上综合奖;或指导学生参加高等院校全国性科技竞赛获三等奖或全国大学生CCTV杯大赛三等奖;或辅导的班级获得2次以上市级先进。
4)论文发表: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过去3年内至少发表8篇[其中第一作者5篇(含核心期刊3篇)]论文;或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过去3年内至少有5篇(其中第一作者3篇以上)论文发表在学科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
5)专著教材:作为主要作者出版至少1本专著或2本教材;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承担国家精品课程或教育部重点课程;或上海市精品课程或上海市重点课程第一负责人。
6)社会工作:在其他高校担任硕士生导师,并指导硕士生;参加1次以上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参加国内高级别(一级学会、省部级政府机构主办)专业会议并作大会报告。
岗位B3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以及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建设的主要成员。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并完成所在学院(中心、部)教师教学平均工作量的80%,教学效果良好;
2、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
3、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梯队建设主要成员;
4、过去3年内其工作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个条件:
1)科研项目:作为前三位负责人,获得1个省部级或省部级教委以上科研项目。
2)科研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进校科研经费超过9万元;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其所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为学校创纯利3万元以上。
3)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国家级奖有证书者,省部级一等奖前8名,省部级二等奖前6名,省部级三等奖前4名);或获得1项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或获得1次省部级以上单项奖;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级比赛获一等奖,或辅导的班级获得1次以上市级先进。
4)论文发表: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发表6篇[其中第一作者4篇(含核心期刊2篇)]论文;或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有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以上)论文发表在学科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
5)专著教材:作为主要作者至少出版1本教材;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承担上海市精品课程或上海市重点课程。
岗位B4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并完成所在学院(中心、部)教师教学平均工作量的100%,教学效果良好;
2、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
3、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岗位B5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并完成所在学院(中心、部)教师教学平均工作量的80%,教学效果良好;
2、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
3、过去3年内其工作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个条件:
1)科研项目:作为前四位负责人,获得1个省部级或省部级教委以上科研项目。
2)科研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进校科研经费超过6万元;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其所研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为学校创纯利2万元以上。
3)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负责人,过去3年内获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国家级奖有证书者,省部级一等奖取前9名,省部级二等奖取前7名,省部级三等奖取前5名);或获得1项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得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教学一等奖;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学生比赛获三等奖以上。
4)论文发表: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发表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有1篇论文发表在学科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
岗位B6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并完成所在学院(中心、部)教师教学平均工作量的100%,教学效果良好;
2、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岗位B7
申请者具有良好的师德,能够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中心、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经所在部门同意推荐,并同时在教育科研服务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上年度承任助教工作,并完成所在学院(中心、部)所安排的教学工作,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习题课、以及组织课堂讨论等;
2、协助指导学生的实验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
3、参与学院(中心、部)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工作;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注 释
1、科研项目立项时间与进校科研经费认定
1)纵向科研项目的立项按首次经费到校时间确定;进校科研经费要求进学校财务处,进学校各类公司财务的不予认可;学科建设、教育高地等专项建设不作为科研项目,其经费不作为科研经费,教改项目、精品课程等经费不作为科研经费;
2)进校科研经费中代购设备部分按30%计算;用科研经费为学校购置设备按130%计算;哲学社科类经费按400%计算;为学校创纯利需提供学校财务部门证明和相关材料(不包含用科研经费为学校购置设备);
3)对于重大项目(1次进校经费超过30万),其科研经费可以多人使用。经费超过30万最多可以2人使用,第一负责人使用经费必须超过1/2,另一人使用经费1/3~1/2;经费超过60万最多可以3人使用,第一负责人使用经费必须超过1/2,其他人员每人使用经费1/4~1/2;经费超过100万最多可以4人使用,第一负责人使用经费必须超过1/2,其他人员每人使用经费1/5~1/2;若科研经费需多人使用,必须在经费进校1月内在人事处备案,确定使用人员与比例,否则这一项目经费不能多人使用。
2、论文以及学科认定的核心期刊
1)被SCI、SSCI、AHCI检索论文1篇等同于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被EI、ISTP检索论文1篇等同于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2)在省级以上报刊的理论版或理论周刊上发表哲学社科类文章(3000字以上)等同于核心期刊论文;
3)刊登论文的期刊必须是定期出版的学术期刊;学科认定的核心期刊是指“北大”、“南大”、“科技期刊引证报告”3个版本所列期刊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在增刊、专刊、专辑上发表论文不列入核心期刊统计源。
1)国家级、省市级项目(包括人文、社科类项目)的级别以学校科研处认定意见为准,科研项目及其经费,只核算一端,可由项目第一负责人自主选择科研级别或经费;
2)“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不作为省部级教委科研项目,其经费按50%计算。
项目、经费、专著、论文和教材的使用权由其第一负责人或第一作者决定,每年使用不能超过1人次。
5、署名
我校教职工在二工大工作期间参与的项目、成果、论文必须有本校署名;在本校工作期间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的论文署名有二工大的按1篇计算。
6、综合奖和单项奖
1)省部级综合奖: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奖、上海市育才奖、上海高校教学名师奖、宝钢奖、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奖;
2)省部级单项奖: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高校优秀学生政治辅导员、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
3)奖项有效时间均以奖状上颁发时间为准。
7、体育类
体育教师的进校科研经费、发表论文参照哲学社科类。
8、艺术类
1)独立或作为主创人员完成的,在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等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评中获优秀奖以上或省市级(文化局、厅、文联、美术等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评中获三等奖以上的作品和被省市级以上美协、画院、图书馆收藏的作品以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人民画报》上发表的作品,均可参照核心级期刊论文对待。国家级及以上有关设计方案的中标项目可参照核心级期刊论文 2篇对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市级以上(文化局、文联、美术等专业协会举办)展览的作品和省市级有关设计方案的中标项目,可参照一般论文对待;
2)本人参加国家级及以上有关设计方案的入围项目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有关设计方案的中标项目可参照核心级期刊论文1篇对待,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有关设计方案的入围项目可参照一般论文对待;
3)获奖作品要求是由文化部或中国美协、省市级文化局(厅)或(专业)美协等机构颁奖,国内外各类民间组织所办的画展和颁奖不予认可;同一作品获奖不重复计算。
9、专著与教材
1)专著教材内容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近,教材应是高等教育教材;
2)编写出版的教材,除了对作者排序有要求外,还要求承担一本教材编写其总量的1/4以上,且有独立的章节,字数3万以上;或有独立的章节,字数10万以上;出版的教材等出版物,要求在前言或后记中写明参编者所参编的章节(内容),以及统稿部分(统稿部分的字数按10%计入参编字数),出版社出具证明无效;
3)专著教材出版时间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为准,再版(再次印刷)不作为新的成果;
4)编著、译著等同于教材。
10、担任重要职务
1)在国家级学术机构担任重要职务是指在一级或二级学会中担任副职负责人(含秘书长)以上职务;
2)在国内核心期刊机构担任重要职务是指在核心刊物编委会中担任副职负责人(含秘书长)以上职务。
11、其他高校担任研究生导师
在其他高校担任研究生导师,需提供对方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研究生处、学位办、人事处等)聘任的相关文件证明或聘书,且明确所指导的学生。
12、专业会议
专业会议是指专业学科的学术研讨会议,需提供邀请函、会议日程安排、发言稿。
13、发明专利
1项发明专利相当于2篇核心期刊论文,1项其他专利相当于1篇一般期刊论文。
14、省部级奖项
是指省部级以上的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和教育部教学成果奖。
15、成果获奖核定
同一成果获奖不重复核计。
16、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1)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如果没有教师署名,需教务处或学院(中心、部)提供证明材料。
2)如果学生获奖只有名称没有奖项等级,则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第三名为三等奖。
17、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任教的人员,其责任津贴在进校工作的两年内分别按相应的执行标准发放。
18、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者
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者,在首次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的有效期(且在法定工作年龄)内,与AB岗位申报聘任工作同步,每年经学院考核推荐,学校审核通过,可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AB岗位津贴。
19、有关专职科研人员成果材料的核准
学校高教研究所等专职研究人员申报AB岗,核定其相关成果时应剔除规定的基准成果材料(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技奖励办法》第十三条注②口径处理),其超出基准成果的部分方可计入申报聘任条件范畴。
20、各档级条件的关系
若满足上档级某条件,则自然满足下档级对应条件。
21、时间确定
1)过去三年指2005年、2006年和2007年;
2)上年度指2007年;
3)本次教师AB类岗位责任津贴发放时间为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
22、对未达到教育教学要求人员的津贴发放
对教育教学未达到要求的人员,其AB类岗位津贴按最低档级标准发放。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人事处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