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9]17号)函件,开展2009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派对象的条件
(一)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上海高校优秀青年教师”、 “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完成的在职教师可优先推荐(必须具备45岁以下副高以上职务教师,或40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推荐名额
2009年上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资助30名,我校可推荐2名。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推荐程序由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推荐人选应积极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请各学院按选拔条件把好人员质量关,在3月9日之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送至人事处(限推名额1人)。
《推荐表》、接受高校、学科、导师及课题目录等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www.train.whu.edu.cn上下载和查询。
人事处
2009年3月4日
联系人:吴佳东
联系电话:50217813
推荐表电子版请发至:jdwu@ssp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