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组 [2010] 4号)
各有关高校人事处:
经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联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候选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本次将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的评议。
2、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3、申报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申报者,其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
4、除高校教师职务系列和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职务系列满足条件可互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外,不受理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
5、申报评议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二、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要求
1、各有关本科院校人事部门应严格按《关于上海市有关本科院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的操作口径(试行)》的相应要求,受理申报评议材料(包括符合规定要求的教师专业技术实践能力方面材料)。
2、各有关高职高专、成人高校人事部门应严格按《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若干意见(口径)》的相应要求,分别受理正常申报、按规定须先经专家鉴定推荐评议的材料。
3、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按《关于上海市部分本科院校以及高职高专院校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务申报评议管理办法(试行)(口径)》执行。
4、破格申报按《关于上海市部分本科院校以及高职高专院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评议管理办法(试行)(口径)》执行。
三、关于未通过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对象重新申报评议问题
2009年度及以前未通过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专业技术人员要重新申报评议,按规定必须提交评议否决后所发表符合规范的新材料,学校人事部门方可正式受理。
四、关于收费标准和交付办法
1、鉴定费
学术、技术成果材料需经专家鉴定推荐入围的,每人需3套,每套350元,共计1050元。
2、评议费
·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评议费为1500元(每套300元,共5套);
· 破格申报的申请者需另行交付500元评议费以及200元面试费。
3、有关教师专业技术实践水平与能力的评审费
2010年度选择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包括艺术类)教师评议入围条件的人员,送审材料一式二份,其专业技术实践水平与能力方面材料的评审费为500元。
4、费用交付办法
各类费用随申报材料提交联合评议组一并交付,如果申报材料没有通过联合评议组入围审核,评议费退回一半。
五、关于时间安排问题
1、需经专家鉴定推荐入围的学术、技术成果材料,务必由学校人事部门最晚不迟于2010年9月13日之前送交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联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组验收,联合评议办公室将及时统一送有关专家鉴定推荐,准予入围后再提交专家评议。
2、2010年9月14日~9月30日,受理申报者的代表性学术、技术成果材料以及教师专业技术实践能力方面材料,由学校人事部门集中送交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联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组验收。另外需由校内专家评议,其专家名单一并送交。
3、2010年10月联合评议组组织学科组专家进行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的评议。
4、2010年11月底~12月初反馈评议结果。
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
联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6月23日
附件: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材料名册汇总表.xls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