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8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中心:

2012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原名为“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通知如下,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好人员,参与该项目的申报工作。

本“资助计划”给予入选者一次性科研启动资助经费25万元。起止日期均为:2013.01——2014.12,研究年限为二年。请填报前认真阅读附件内容。

一、培养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一)“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主要资助初进我校工作不满两年(2010831日以后至今),任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独立承担过教学科研项目的在职青年一线教师。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本计划。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发展潜力,有投身教学、科研志向,能胜任并完成规定的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当年1231日为准)。

二、申报与选拔:

“资助计划”共分教学和科研两大类型,教师根据自己岗位和发展需要,分类申报。请申报者认真填写《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于68日前将《申请书》(一份)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申请书》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wzhou@sspu.cn。逾期不予受理。经学校初评后,人事处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在市教委指定的网站上申报。

联系人:周振武  吴佳东      联系电话:50217813 

                             

                       人事处

                                                            201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