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3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3〕1号)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及评选条件
1、申报对象主要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7、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由学校推荐,报经宝钢教育基金组织专家初评入选(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即可参加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二、评选要求与注意事项
1、宝钢教育奖是国家民政部批准的面向全国多所大学评颁的一个重要奖项,教委分配我校候选人仅1个名额,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今年宝钢奖的评选工作,确实把那些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教师推荐上来。
2、每个学院可以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拟推荐参加优秀教师特等奖评选者应该予以注明,对已经获得过宝钢奖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3、学院对被推荐人填写的评审表内容应予以严格把关和审核,在保证其真实性的前提下认真填写评价意见。
4.请各部门于6月9日前将推荐人选以及填写好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份及有关佐证材料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路姝娟、周振武
联系信箱:sjlu@sspu.edu.cn
联系电话:50217732
人事处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