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校内人员流动管理办法”,根据岗位设置和二级单位工作需求,经审核,公布2015年“校内招聘”岗位(见附件)。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工作节奏:
1)
2)5月中旬进行协商审核,必要时组织面试;
3)5月下旬确定人选;
4)根据管理权限,部分岗位需通过校岗位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
5)根据工作需要情况,校人事处分期分批办理校内人员流动调动手续。
2、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指校正式在编教职员)须征得所在二级单位的同意,并协商好相关工作交接等事宜;
2)应聘人员须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管理知识与能力,或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
3)应聘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原则上需具有高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或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受聘人员需符合或自愿变更为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编制性质(专技岗、管理岗、工勤岗)。
联系人:校人事处杨近、顾鑫。
校人事处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