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校内招聘”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4浏览次数:1

依据“校内人员流动管理办法”,根据岗位设置和二级单位工作需求,经审核,公布2015年“校内招聘”岗位(见附件)。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工作节奏:

1430前应聘人员填写校内人员流动应聘申请表,经二级单位同意后,交人事处;

25月中旬进行协商审核,必要时组织面试;

35月下旬确定人选;

4)根据管理权限,部分岗位需通过校岗位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

5)根据工作需要情况,校人事处分期分批办理校内人员流动调动手续。

2、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指校正式在编教职员)须征得所在二级单位的同意,并协商好相关工作交接等事宜;

2)应聘人员须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管理知识与能力,或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

3)应聘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原则上需具有高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或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受聘人员需符合或自愿变更为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编制性质(专技岗、管理岗、工勤岗)。

联系人:校人事处杨近、顾鑫。

联系电话:50214472

 

校人事处

20154

附件一:校内人员流动申请表

附件二:校内招聘岗位一览表及岗位要求